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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7 我会记住这句话的 (第1/2页)
“你.....凭什么认为我会喜欢狗?”陈珊转过了头,没有伸手去接,缓缓的向前迈步道。 “嗯.....感觉啊,我感觉你需要它。”叶恒开口,也跟了上去,“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,不喜欢它的人不多的。” 花鸟市场的东边是一条小型的马路,马路再稍微向前走一点是一个圆形的大门,像是小区却又不是小区,里面的道路狭窄,藤蔓也经常可见,应该是曾经的村子没有改造完毕如今成了这种别有一番情调的小路。叶恒和陈珊就走在这条小路上,这条小路人少,幽静,四通八达,也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。 “喜欢狗的人是不少,但是,为什么我的生日你会送给我小狗?我听哥哥说,你前几天到了秋山市,花了5000块钱给郑媛买了一家土豆粉的配方,但是到我生日的时候,为什么会送给我一只狗?” 这句话明明是吃醋的样式,但却没有吃醋的味道,陈珊也不是会因为几千块钱的差价而随便感到不平衡的人,叶恒猜不透她在想什么,但是她问了,叶恒就只能回答:“郑媛的家只比我家大一点点,也是养不了狗的,而且比起狗来,她更需要的是做饭的配方,因为她喜欢的是做饭啊。至于你的话,你总喜欢在有恶人的时候强出头,自己一个人是很容易出意外的,但是有只狗就不一样了,带出去威风凛凛的,你没看电视上黑猫警长出门也会带着白鸽警探吗?有个小伙伴,出门的时候才能够更安心啊。” 陈珊看了他一眼,“这么大了还看黑猫警长吗?打开电视所有的信号找过来我都找不到这个台了。” 她继续向前走,这个残存的村庄装修的倒是挺精致,可能是因为在市中心的原因,但是有些路实在太窄了,窄小到仅容一个半人进去,上面的丝瓜藤高高的挂着,因为高,而且也不好吃,没什么人去摘,叶恒想如果是葡萄藤,应该早就已经被摘光了。 因为村庄里小巷较多,阴凉处也较多,挡住了很多的太阳,显得不那么热了,小金毛也更有精神了,它扑腾着身子想跳出去。叶恒却小心翼翼的拿着不敢让它掉下去,这么高摔下去了可不得了,它现在还小,而且就算摔不伤,两个月大的小金毛也是很脆弱的,很容易会就因为地上的细菌感染,生病了就麻烦了。 因为专心安置着小金毛,叶恒低着头一直没看路,陈珊在前面因为一个藤蔓挡着费力的拨开而暂停住了也没有注意,一下子撞在了她的身上。 陈珊转头,叶恒抬头,两个人,四只眼睛近距离的相对,对面的脸,对方的呼吸都清晰可闻,眼睛里能够看见自己倒映的脸,太过突然,谁都没有反应过来,只是静静的看着,很久。 最终还是陈珊先扭过了身去,从拨开的藤蔓下走过,叶恒也跟在其后。 不过,在他走过这条小巷的时候,他回头深深的看了一眼那条狭窄的小巷,那个粗大的落下来的藤蔓。 如果人生是一条很窄的路,那么叶恒希望他和陈珊之间的路就像这仅容1.5个人通过的小巷一样,窄到他和陈珊狭路相逢,闷头撞上,窄到两人完全没有擦肩而过的余地。 之后的这段路程里,两人都没有在说话,只是偶尔一前一后,偶尔一左一右的,在城市中穿梭,好像要把江水市的每个地方都印上他们的脚印似的。 从中午直到下午,从下午直到黄昏。 终于,陈珊在一片荷花遍布的池水前停了下来,河水中莲花一朵一朵,灿烂而好看,香气怡人。 “如果你要是想找个能打过恶人的狗的话,那么拉布拉多和德国牧羊犬更合适,金毛的伤害性很弱,虽然也会护主,但大多还只是做朋友的好些。”陈珊终于开口了。但是.....这是要拒绝的节奏吗?叶恒摸了摸头,他其实本来送给陈珊金毛,就主要不是让她用来制服恶人的目的,相反,因为手中还牵着条狗,有时候追恶人的时候,她都得三思三思,而且虽然她的家中有专门的保姆,管家什么的,但如果她用心去照顾,就肯定会少掉锻炼自己的时间。他送给陈珊金毛,主要就是为了能让她有个朋友,不会孤单。 虽然陈珊现在的身边已经有自己,有陈卫,嗯.....连郑媛也因为经常和她在白莎的屋子里吃饭,已经很熟关系也很不错了,但是朋友自然是越多越好的,既然从孤独中走了出来,叶恒就不想让她再走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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