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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6章薨 (第1/2页)
从席榻到牢门口正步走,需要十五步。 从牢门口正步走回到席榻,也是十五步。 要是在廷尉囚禁自己的牢房中不疾不徐走一圈的话,则是三十二步。 苟参每天在牢房里就是不停的走动,仿佛是对前些日子被关进黑屋里纹丝不动的补偿。 被“送至”廷尉署,已经十天了,在这十日之内,有许多人来探望苟参。 除了花红、丙女这些家人不说,甘延寿、冯野王、杜钦、扬雄、刘歆、谷永、张猛,甚至还有萧望之的二子萧育。 杜邺因为给张敞守孝,没有来,让杜钦几个转达了他的问候,说护羌校尉很快就会从廷尉署出来的。 杜钦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,对着苟参开玩笑,说校尉吉人天相,没事的,你那时在颍川郡,不也被关进过牢狱么? 结果如何? 不但没事,还被天子召见,一步登天了。 可见,校尉老爷总是喜欢在人生旅途中来一个塞翁失马,然后突飞猛进继而惊骇世俗的。 这话也就是大家听了笑笑罢了。 这回有没有事,苟参自己清楚。 调戏勾搭天子的女儿,还是待嫁的女儿,是名花有主的女儿,真是活得不耐烦了,这中间胆大包天的行为侮辱的不仅仅是公主,更是亵渎天子和皇家的威严,是大不敬!是要诛九族的。 只不过,苟参被关进廷尉署的真正原因只有苟参、刘询和朱博三个清楚,廷尉署对外宣称的是苟参因为在西域乌孙事物中处理不当,让乌孙国如今陷入紊乱,所以才惹恼了天子的。 昨夜北风呼啸着刮着就没停,今晨苟参以为窗外会有白雪皑皑的。可是除了灰蒙蒙的天,什么都没有。 也许自己这回没事,刘询踹自己几脚,总比不动声色的直接拉自己出去乱刀砍死好。 让天子在身上踢几下“龙脚”。那是一般人享受不了的荣耀吧? 发泄有时候比闷声不响的好。总是有了表现和情感的宣泄,最怕的是那种对某人某事厌恶之极。根本看都不看理都不理直接忽视遗弃,那可就彻底的没药可治了。 要是刘询真的对自己不闻不问,那就麻烦了。 可是,自己在廷尉署里。不知要呆到什么时候。 一天?两天? 还是过了岁旦? 一年?两年? 还是一辈子? 苟参在这个监牢里只有他一个人,所以,当监牢大门门锁响动的时候,他就知道有人来瞧自己了。 这会苟参正好就站在牢房门口,隔着牢房大腿粗细的栅栏向外望去,一个狱卒先走了过来,讪着脸将苟参的牢门也打开了。然后对着苟参笑笑,转身走了。 接着,一个穿着白色大麾的人走了过来,掀掉头上的斗篷后。一张柔情绰态的脸就露了出来。 “张珂?你来了。” 来人正是黄门郎张猛的女儿张珂。 张珂粉脸微红,眼睛瞧了苟参一会又低下,走入了牢房里,将手里提着的篮子放下说:“早就要来的,可是早先的,来探望校尉的人多……如今天寒,昨夜刮了一夜的北风,我给校尉带了两身棉衣,省得这里寒气重。” 苟参的牢房里是有火盆的,冷到是不冷,不过张珂来给自己送棉衣,还是让苟参心里感动。 “其实人冷的时候身上倒是不怎么感觉到,手脚却容易麻木冰凉……我缝制了一双尉,你看看……合适不合适……” 张珂说着,慢慢的转过身,白净的脸也不知是因为牢里有火热还是别的什么原因,这会粉红如霞,眼睛在苟参脸上看一眼,然后又挪到别的地方,然后,又看苟参一眼。 “尉?” 苟参看过去,张珂的手里拿着的是刺绣着精美花纹的一双手套。 只不过,这手套和后世的有一些区别,像是学生在学校戴的那种,式样是直筒的,大拇指套和其它的四指分开单独缝制,那四个指头能露出来,适合拿笔写字翻书。 苟参饶有兴趣的将张珂手里的尉接了过来,见上面绣着活灵活现的几只鸟,嘴里就笑:“咦,莫非是鸳鸯?” 张珂看到苟参喜欢,脸上就带着笑,可是一听苟参的话,瞬间脸上红的就像是要滴出血一样。 苟参懵然想起自己和张珂那时在翠华山被韦焉围困,被讥讽为同命鸳鸯的话来,当时,自己还回敬了韦焉一句,说自己要和张珂“海枯石烂俩鸳鸯,只合双飞便双死”。 苟参有些尴尬,本来是没话找话,这会却更加没话说,于是伸手就将手套戴上,很是温暖,大小也很合适。 张珂看着苟参在端详,就启唇说:“这上面绣的是燕子,这个叫做‘信期绣’。” “信期绣?” 信期本来指的是女人的月经期限,这个信期绣以燕子为图形,有周而复始,循环不尽,也有期盼回归共同飞翔的寓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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