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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我也不喜欢他 (第1/1页)
孟初月前世得到空间的时候,皮肤很白,没感受到空间水和灵植的美白效果。 她以为它们没这个功能。 这会儿洗完澡照镜子的时候,发现短短两天不到的时间,她竟然白了好几个度。 她以前因为长期下地干活,脸和手上的皮肤是小麦色,其他地方白白嫩嫩的。 现在,脸白了好几分不说,其它地方的肌肤更好了。 穿上小镇上买来的不那么时髦的衣服也光彩照人。 孟初月欢喜的拍了拍了脸,把换下来的衣服用塑料袋装好,准备离开的时候扔去垃圾堆。 沈词刚才洗完澡穿的是旧的T衫和西装短裤,现在换成了新的白衬衣和黑色裤子。 穿着同款服饰的孟初月被他的盛世美颜惊艳了一把后,意识到他们似乎穿的是“情侣装”,嘴角直抽抽。 沈词不知道“情侣装”这个名词,不过他发现他和孟初月衣服同款,觉得特别有意思。 他递给孟初月一扎钱,挑了挑眉,“谢谢小妹拔刀相助借给我钱,不然我小命堪忧。不过小妹,你也就是运气好,碰到我这样的好人,不然可危险了,很可能人财两失。记住哥……我的忠告,以后切莫这样。” 孟初月忍住揍他一拳的欲望,面无表情的接过钱,默默无语往外走。 付松瞪了沈词一眼,跟上孟初月。 走出旅馆,付松低声问孟初月,“这个哥哥不是好人对吧?” 孟初月笑着摇头,“他不坏。不然不会还我钱,更不会提醒我注意保护自己。” “可他说话的样子好讨厌,我不喜欢。” 孟初月失笑,“是很讨厌。我也不喜欢,我以后会离他远远的。” 因为不放心,赶出来准备送孟初月回家,听全了她对他的评论的沈词:“……” 暖心又扎心。 算了,原准备公开送她回家的,看来只能暗地护送了。 沈词以为孟初月会直接回孟婉华的住处,没想到她叫了一辆三轮车去了幸福街。 幸福街的住户非富即贵,沈词看着她和付松走进“米宅”,手里的香烟差点掉落。 他拍了拍方向盘:卧槽!!!不是他想的那样吧? 孟初月只在米家待了半个小时。 原以为,付松,现在叫米珩,这是他的本名…… 原以为米珩的父母要经过亲子鉴定才肯认下他,谁知一见面就认了。 理由简单而强大:米珩现在的面容比之两岁多走失时没什么区别。 除了他那块红月牙胎记,他mama秦思兰还记得他腰间有一颗小痣。 就凭这两点事情已经可以定论。 而且米家父母还说,就算弄错了,除非他是付鹏的亲生儿子,他们也愿意收养他。 米珩的事算是妥了。 米珩的爸爸米正国以为孟初月经常去孟婉华那儿,听说她要过去,没有挽留什么的,只亲自开车把她送到孟婉华所在的凤凰小区。 沈词一路跟着,见孟初月安全抵达凤凰小区,准备等她进去后再回家,却见孟初月在小区门口站了几分钟,然后转身进了对面的凤凰大酒店。 小姑娘这是在干嘛? 沈词自以为脑子算是聪明见识算是广,也想不出原因。 如果是害怕孟婉华逼婚,她大可以走的远远的,为何要在家门口住酒店? 莫非她心爱的人在这里等着她,准备一起私奔? 也不对,哪里不能等,非得在这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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