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第三百六十五章 一统地府! (第1/1页)
西游人在天庭永不加班正文第三百六十五章一统地府!“善!” 方毅大袖一挥,混元大道扩散,而后天地间仙灵力汇聚,伴随着精纯的生命气息聚拢成团,最后凝聚成一枚晶莹剔透的仙丹。 紧接着,方毅屈指一弹,在唐王期待无比的目光中,将仙丹弹至他面前。 “唐王,此丹不可保你长生不老,但是可保你在有生之年无病无痛,也算是本神对你的一份谢礼。” 方毅明白唐王想要什么,只是他不可能全然不顾天地大势的运转,若是强行赐下真正的长生丹药,兴许还会适得其反。 唐王脸上略微有一丝失落,但是转瞬间又释怀了。 有生之年无病无痛,这已经是绝大多数凡人的奢望了,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? 待他再抬头时,方毅与秋儿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,他们已经踏上了回归地府的旅途。 半路上,方毅忽然对系统问道,“喂,这次的加班本神可是保质保量完成了,你给本神的奖励呢?” 系统的声音传来。 这个,好像可以有。 方毅只感觉双眸一片清明,只要微微运转法力,面前一切规则与混沌都可被洞悉。 等等,洞悉? 方毅侧过头,偷偷瞅了一眼秋儿。 刹那间方毅只感觉自己要眼瞎了,在他面前浮现千般规则,万道瑞光,轮回大道撕裂苍穹,震碎云端,那是前所未有的景象! “怎么了?”秋儿回眸,展颜一笑,令方毅都痴迷了。 “没事没事,我家秋儿真好看。” 方毅心虚地扭过头,非礼勿视非礼勿视。 虽然光芒闪耀间他啥也看不清。 秋儿抿嘴一笑,绝世风华令花仙都会黯然失色。 未过多久,下陷的酆都城外。 “酆都城,以后就是本神的第二府邸了。” 方毅轻语,衣袂翩翩,他周围彩光斑斓,随后单手猛然向上一撑。 原本下沉十余丈的酆都城直接恢复原状,连倒塌的阁楼都复原了。 方毅屹立长空,沉声喝道,“地府诸神何在?” “小神秦广王!” “小神楚江王!” “小神阎罗王!” “……” “小神宋帝王!” 十殿阎罗前来觐见方毅,可五方鬼帝却始终站在远处,不曾过来。 这是几个意思?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! 方毅的脸色随即略微一沉,他冷声问道,“五方鬼帝,尔等为何不来觐见本帝?!” “哼,上神以阴谋诡计陷害大帝,如今想让我等奉你为主?您觉得可能吗?” 神荼鬼帝怒气冲冲,在他眼中,方毅便是令原来的北阴酆都大帝悲剧的根源。 其余几位鬼帝亦是如此,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怨恨与怒意。 “呵呵,那本帝问你们两个问题。” 方毅冷笑,随后问道, “其一,尔等是为天庭之神?还是北阴之仆?!” “其二,北阴之罪不当诛?涂炭亿万生魂不当诛?留他一命已经是法外开恩!” 两个问题出口,五方鬼帝皆哑口无言。 他们的神职都是玉帝亲封,是为天庭正神,守护阴司! 而北阴所行之事也确实违背天规,实属人神共愤。 只是五方鬼帝一时间难以接受这个事实,或者说他们不愿接受。 故而哪怕方毅已经点出了问题的根本,他们依然不愿意低头。 如果不能以理服人,那么就物理服人吧! 方毅取出苍龙戟,冷冷地说道,“自己投降和打到服,你们自己选。” 五方鬼帝对视一眼,皆沉默不语,但是从他们取出法器来看,九成八是选打到服了。 “那就一战吧!” 方毅举起苍龙戟,同时对五方鬼帝宣战。 下一刻,方毅冲出,与此同时,一声嘹亮的龙吟传来,回荡在地界。 方毅神威盖世,苍龙戟上缠裹着一条祖龙虚影,直接粉碎虚空! 在方毅挥舞苍龙戟之时,他体内玄黄气血滔天,同时飞出数件至宝,各有一道分身相随,将五方天帝分割开来。 五方鬼帝合击之力比肩准圣,方毅自然是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的。 “镇!” 远远望去,方毅的躯体如同一座不朽的仙道烘炉,在释放最精纯的仙灵力! 方毅身姿矫健,凌空而渡,穿行于五方鬼帝的攻击中,丝毫不落下风。 一场惊世大对决展开,方毅凭借一己之力,竟然有压制五方鬼帝的势头。 所有阴将都呆住了,这么强的吗? 刹那之间,方毅就动用了数种举世罕见的大神通术,杀的日月无光,天地失色。 以一敌五,六位大罗金仙高手对决,这种景象前所未有,再过去从未有过这样的激战! 酆都城内,幸存的阴将与十殿阎罗看得热血沸腾。 “神荼!” 方毅大喝一声,携万道光束,若宇宙中的浩瀚星辰从天外砸来,炫目至极,不可直视! 此刻,方毅捏着拳印,手中雷罡仙炎四射,若无上大帝降世,一拳就要震碎山河! 可以想象,方毅的这一拳有多么恐怖,简直能毁灭一片星河。 “噗……” 神荼鬼帝被瞬间击落云端,从天上坠落,浑身是血,生死不知。 所有阴灵都呆住了,这样的一拳有几人可敌?! 其余几位鬼帝愣了一下,瞅了瞅神荼的凄惨模样,赶紧扔掉手中的法器,跪地高呼方毅真名。 “吾等地府神祇,见过北阴酆都大帝,方毅上神!” “起来吧。” 方毅五身合一,气息有些许起伏,他开口道, “自今日起,地府归本帝管辖,各部各司其事,不得怠慢!” “小神遵旨!” “吾等领命!” “谨遵大帝法旨!” 一众地府神祇跪地,头也不敢抬。 “好,既然如此,诸神且先维护地府秩序,将毁坏的城池修复,收拢各地逃逸的阴灵。” 方毅再度下令,无人不从,全都奔向地府各地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