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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章 水火不相容 (第2/2页)
握,这还了得吗?所谓卧塌之侧,岂容他人酣睡。 于是回复唐绍仪:“都督由地方公举,抑由中.央任命,此固为国会成立后解决问题。但就目前而论,北方三省都督业由本总统委定,决无更改之理。若参议院必欲迫令取消已发之命令,则请先取消本总统之职任。” 从这里可以看出,中山先生和参议院做为“紧箍咒”的参议院立法,袁世凯根本不当回事。 任命官员的权力怎么能放弃!否则,谁还围着他转,谁还拿他当回事!不是要他命吗? 唐绍仪回京后,又和袁世凯谈起王芝祥任直隶都督一事,袁世凯似乎并未拒绝,只是表示一时不便公布。 那么好的朋友,甚至可以生死相托,既然已经打定主意不办,为什么还不说实话? 可见,袁世凯像许多和他一样的政客一样,地位越高,权力越大,疑心也就越大。 何况现在,唐绍仪在他眼里,已经不是自己人了。 王芝祥到京后,袁世凯表面上对其赞不绝口,请其吃饭,重礼相送,并聘为高级顾问。暗地里和段祺瑞、冯国璋等人密商出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之计。 唐绍仪不是说王芝祥“北洋民意所归”吗?就针锋相对来个“北洋军意反对”。密令直隶五路军队,突然发出反对王芝祥任直隶都督的通电,遍发匿名信,恐吓主张王芝祥任直隶都督的各界人士。 六月二日,袁世凯同时发出两个命令,一个是:“都督统辖文武,责任重大,任免之权理宜cao自中央”,本省人民不能“随意迎拒”,并提出要追查请王芝祥任直隶都督的电报是否“系jianian人托名擅电”。若是,定当依法严惩。 另一命令则是:“斥责”军人不应“迎拒主将”,“不许军人干涉政治”。表面上是主持公道,两边各打五十大板,实际上真正的用意是把任命王芝祥的任命作废。 这还不算,袁世凯还提出让王芝祥出任南京宣抚使,协助黄兴,解散部队。唐绍仪认为,王芝祥任职一事,关系到民国首任内阁的权力和威信,也关系到和临时参议院的权威,如不坚持,将来内阁必定会沦落为总统府的附属机关,必定成为一纸空文。为国家民族计,为民主和共和,不能不争,不能听之任之。 因此,拒不接受袁世凯的意见,苦劝袁世凯,尊重约法,不要失信于直隶人民。 袁世凯把话挑明:“王系革命党人,若使督直,不啻引狼入室,将来他和南方联合,我们尚有余地。” 唐绍仪说:“已经答应人家了,前既答应,现在何能食言?” 袁世凯说:“是你答应的,我并未预闻。” 唐绍仪说:“这是责任内阁职权,我要发表。” 袁世凯说:“我不盖章,就能生效么?” 袁世凯不给唐绍仪的文件上盖章,唐绍仪也不给袁世凯的文件上签字,进行抵制。 六月十五日,袁世凯竟把没有内阁总理签字的委任状发给王芝祥。 按照,总统命令不经内阁副署,是不能发生效力的。袁世凯这样做显然是公然违背,也是破坏共和的行为,本应是要受到制裁的。 但参议院多数人把这个事件看成是袁世凯和唐绍仪的个人争执,没给予应有的重视,更没给唐绍仪应有的支持。 只有谷钟秀等少数人提出了质问,指责袁世凯蹂躏参议院的议决案,以命令取消议决案。 袁世凯辩道:“据第三十四条,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。而南京议决案在之前,已未采入之中,当然遵照,则南京决议案应无效。” 只谈总统有任命文武职员的权力,不谈总统命令没有内阁副署,不能生效的规定。显然是对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。用着了,就拿出来说词,用不着就扔到一边。 而那个唐绍仪为他力争的王芝祥也不争气,拿着一大笔远超过实际需要的宣抚费,得到袁世凯提示剩余部分不必上缴后,觉得这个宣抚使更有油水,屁颠屁颠地去走马上任了。南京方面好不容易找到的想插进袁世凯一亩三分地的钉子,就这样又被袁世凯一脚踢了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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