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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汤底 (第1/1页)
玉米糕看着便宜,于兰切得块大,味道又不错,是最早卖完的,三十块都卖光了,也就得九十文。 馅饼卖出去了大半,只剩下了几个,因为皮薄rou多,有人吃了,又多买了一些,倒是饺子,拿在手上吃,不大方便,而且,又比玉米面馅饼贵一文,所以买的人少了。 到了晚间,眼看着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,于兰就打起了促销的活动。 饺子跟馅饼,都低了一两文,买的多的人,还可以抹去零头,最后也没有全部卖出去,剩下了一点儿,刚好肚子饿了,三个人当了点心吃了。 其实成本来说,猪rou价格在宋朝并不贵,上流社会的人,不爱吃猪rou,所以市场上猪rou价格比羊rou要便宜许多。 一天下来净赚了六百多文,但清风和于兰半天吆喝下来,嗓子都有些干哑了。 且全场都是站着,也很累。 晚间,煮了点面食,吃过了。 于兰琢磨着熬制骨头汤,却把武松赶去读书了。 “书一日不可荒废。” 到了洛阳这个地界,不读书也得读书,这个地方的文化底蕴深厚。出现过的文人也多,连高档一点酒楼的店伙计说话都有些文绉绉的。 武松想了想,没什么意见,转头就去读书了。 清风倒是想在厨房里头帮衬着,也让于兰打发走了。 “你也跟着他去念书吧,让他教几个字,去写。一天只要能记一个,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个,若是记两个,就有七百多个了,你年纪小,多认点字对你没坏处!” 清风应下了,心里头也有些小小的激动。 待得离开之后。 于兰准备的骨头是扇子骨、直通骨、尾脊骨、碎骨洗净加入葱姜、料酒,放入到了锅里头煮过再捞出来,逐根清洗,将血沫、杂质洗净了,再将直通骨里头取出的骨髓,放入锅中,用细网筛过滤原汤,加入葱、姜、酒,用大火烧开,转小火慢炖一两个时辰。 这个时候的骨头汤,已经浓郁飘香了,渐渐地外头都能够闻得到了。 期间清风没忍住还跑过来看了一次。 忍不住问了于兰:“玉兰姐,你这是做什么?” “小食,麻辣烫,等会儿做完了再给你尝尝。你这会儿学了什么字?”于兰反问他。 清风咧开嘴笑了笑:“学了个兵、书两个字。” 于兰闻言有些无语,不知道武松是不是故意对她无声的抗议,明明可以教清风写自己的名字的。 清风悄悄地告诉于兰。 “玉兰姐,二哥在头悬梁锥刺股,学的可认真了。二哥是想要考秀才吗?” 于兰讶异:“你也知道头悬梁锥刺股啊?” 她还特意跑过去看了看,原来武松已经身体力行的践行了什么叫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。 因为读书本来就枯燥无味,何况是在看兵书。 又没有实战的演习,看的昏昏欲睡的,但转念一想,于兰都交代了,而且清风这小子也一直盯着,就当真不知从哪儿找了一个绳子,绑在房梁上,和头发一块儿扎了起来。 于兰过来,武松还有些不大好意思。 “这兵书,确实不大好理解。” “没关系,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。”有这个态度在,于兰觉得,他离入伙梁山越来越远了。 心里头一热,忍不住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。 “二郎,你要加油!” 说完,于兰就红着脸跑了出来。 武松:“……” 这就完了?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,只感觉一阵风一样拥入到他的怀抱,随后又跑开了。 不过嘴角却是不住地扬着笑意,原本感觉昏昏沉沉的脑袋,一下子也清明了许多。 于兰跑回到了厨房忙碌着麻辣烫,清风在院子里头的地面上,写写画画。 虽然武松有让他去写字,但他却明白主人家对他好,他却不能得寸进尺,那纸和笔墨多贵啊,他这字才刚开始学,还歪歪扭扭的,拿着武松写得两个字,只在地上画了一遍又一遍。 豆瓣酱是以前在孟州城闲时做的,用来炒菜的,这会儿用来做麻辣烫正好。 其次准备了香料,无非是八角、茴香、白蔻、桂皮陈皮之类的。 锅里倒油,把葱姜蒜炒香之后,按顺序倒入了香料,豆瓣酱辣椒粉,以此炒香,炒出红油,再加入浓汤和牛奶,加香叶、西石国蜜小火煮开。 她这做的麻辣烫,偏清淡口,汤浓,辣味适中,就算不喜辣的,也能吃上些。 这个时候,去夜市已经晚了。快到子时三更,夜市要关闭了。 所以只在家里头吃,加入的食材,有菜又rou,三个人聚在了一块儿。 直把清风的肚子吃的滚圆滚圆的。 “玉兰jiejie,你做的东西真的是太好吃了!”清风十分真诚的夸耀。 于兰笑眯眯的,眼睛都笑成了月牙形。 自己做的东西,身边的人爱吃,才是一个厨师最感到高兴的,武松也吃得多,感觉这夜里头只怕都睡不着了。 他看到了于兰这旁边还剩下许多汤还在锅里头煮着。 便问道:“这汤,是明日要用?” “是,明日我打算,去卖这些东西!” 把锅端到大街上卖,烧着汤火,现煮现卖。 武松觉得难度有些大,但他倒是不觉得卖不了,只要价格公道,还是有不少人愿意尝尝鲜的。 于兰也是这么想的,这喜欢加什么都是自己愿意的,加素的,自然就便宜的,加荤的,肯定是贵的。 倒是清风提醒了一句:“玉兰jiejie,你明日不是要去看酒楼吗?” 于兰点了点头:“看酒楼只要半日就可!我打算明日夜市里头去卖这些东西!” 能出来逛夜市,多半也是有闲钱的。 吃完了饭,清风争着要去收拾,他腿脚可麻利了,洗碗又干净,又快速。 难怪他当初敢在酒楼找工作。 等到这边收拾完了,清风看到武松在院子里头练武,看的眼睛都直了。 于兰记得他就是特别喜欢武艺,当初才会跟着王道人从山东跑到了河南孟州这边。 “你也想学这个?”于兰问他。 清风点了点头,又小声的问了一句:“玉兰jiejie,我能不能拜二哥为师啊?” 王道人的功夫厉害,可是还不如武松的一半高明,被打的如同丧家之犬。 武松都那么厉害,却很少显露出来,今天晚上看到了他的拳法腿法都是虎虎生威,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。 于兰反问他:“那你习武是为了什么?” “我?”清风想都没想,便道:“变强啊,学了武,哪里都不怕!” “谁说哪里都不怕,习武之人也得怕见官老爷,便是打伤了人,一样吃的官司。如果你只想着习武打架,若是遇到比你师承更厉害的怎么办?” 就像是清风之前以为王道人厉害,可是王道人也还是遇到了武松。 清风有那么一刻的茫然,于兰就道:“你自己好好想想,习武是为了什么,想明白再告诉我?” 再后来,清风想来想去,也没想明白,又去练习写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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